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5日电(晋研)2024年1月,晋安区成为福州市唯一一家入选“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的区县。为进一步助力实验区建设,4月12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联合晋安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在岳峰镇桂溪社区举行“晋安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联络站”揭牌及签约仪式,这是全省首个“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联络站”。
晋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教育局局长杨佳松,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晋安区妇联主席金琳,晋安区岳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守坚,以及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法院分管领导、全省家校社协同育人试点村(社区)、部分中小学校代表到场参加活动。活动由晋安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颖主持。
副区长杨佳松表示,法治联络站的运行,要依法共建,诠释司法保障新定义,以法律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服务儿童为宗旨,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要以学共促,开创协同育人新局面,始终把家长和未成年人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法治联络站开展更多特色活动,打通家校社协同育人“最后一公里”;要协作共赢,实现全面发展新突破。力争将法治联络站打造成为司法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助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示范典型,共同构建良好育人新生态。
院长黄勤武表示,“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联络站”的设立,是司法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创新探索,是深化涉未成年人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助力晋安“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的有力举措。晋安法院将以本次法治联络站设立为契机,构建内外协同、畅通高效、齐抓共管的联动格局,为开创晋安区协同育人新局面注入积极法治力量,打造家校社协同育人晋安模式。
主席金琳表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共同参与、协同努力。法治在协同育人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妇联、法院及教育局要积极引导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教育规律,遵循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教育环境。
会上,晋安法院、区教育局、区妇联共同签署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协作共建协议书》,与会领导还向5个试点村(社区)、6所学校授予“晋安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共享课堂’”牌匾。
揭牌仪式结束后,晋安法院民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陈财坡围绕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相关的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形式,为现场的社区群众和部分学校师生带来精彩的“共享课堂”第一课。
近年来,晋安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家长会、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联络站旨在充分发挥法治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以未成年人、家长、学校等多方主体的法治需求为着力点,通过建立“法律专员服务热线”、开展“共享课堂”、定期举办座谈宣讲、模拟法庭等,为晋安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注入司法力量,力争打造家校社协同育人晋安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