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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防止重大决策中“一言堂”现象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2日电 日前,从福建晋江市商务局获悉,在“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中,该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杜绝“一言堂”现象,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我们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局党组事先履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中,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鼓励班子成员讲真话、讲实话,在班子内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避免决策“走过场”。

  晋江市商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项目资金安排、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上均坚持集体领导,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在全局和全系统构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形成了担责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核的,均组织调研论证、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针对部分重点事项,局党组还邀请法律顾问提供辅助咨询,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据介绍,2023年以来,晋江市商务局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晋江市商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委托第三方服务操作流程》《晋江市商务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对符合集体决策的事项及时提请党组会议集体决策、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有效预防重大决策过程中出现“一言堂”的廉政风险。2023年以来,该局共召开党组会33次,集体研究事项108项,为晋江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