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鲤城区聚焦企业经营、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监督执法等各环节,全力消除城镇燃气风险隐患。
一是多举措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燃气中心启动每周督查、带专家入企业帮扶,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情况》对辖区2家企业、14个供应站点进行再过细督导、帮扶提升。同时,组织开展餐饮场所巡检情况督查8次,覆盖65家餐饮场所,发现隐患45处并督促整改,对入户安检未落实、走过场,发现隐患未如实记录、未下发通知单、拒不整改未依法停止供气等督查发现的问题书面通报,并于1月12日组织开展辖区燃气企业集中约谈会,全力推动企业履行入户安检责任。
二是开展燃气管道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爱国路安商房建设、百源路污水改造等10个第三方施工点开展施工保护情况督查,发现存在施工单位没有结合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的相关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3个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督促市燃气公司全面开展燃气管网排查,全面整治管道占压问题,增补完善燃气设施,对开元盛世、学府路破损的阀井进行更换,增补临时性标识40余处。
三是开展第二轮餐饮场所用户端安全整治工作。充分运用“全国燃气整治工作系统APP”对全区范围内使用管道天然气用户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开展排查,全面覆盖建筑市政工地、学校、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高层建筑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就地婚丧场所等人流密集场所,新一轮排查累计排查场所1158处。
四是“零容忍”严肃处置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近1个月以来发现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1处,立案处罚200元。
五是认真组织供气、用气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会同消防等部门对街道基层网格力量以及燃气经营、供应站点、餐饮企业的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自查自纠自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