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政和法院调解抚养权争议案件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7日电(王晖 张丽珍)日前,在一起涉及多次诉讼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法院法官用不到二十天时间顺利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016年,叶女士与薛先生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小芯(化名)由叶女士抚养,婚生子小棉(化名)由薛先生抚养。2019年,叶女士起诉要求变更小棉的抚养权,经法官调解后叶女士与薛先生达成协议,孩子周末跟随叶女士一同生活。

  此后,叶女士与薛先生因无法协商探望时间及方式多次发生激烈冲突。2023年,叶女士再次提起诉讼,表示自己的经济能力能够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而且孩子已满8周岁,多次表示希望与母亲一起生活,叶女士认为应当尊重孩子意愿。

  在双方矛盾尖锐且拒绝与对方沟通的情形下,承办法官分别对叶女士与薛先生进行“庭前家访”,了解各自的生活现状、倾听双方的心声以及两人对孩子未来学习、生活的规划。

  与当事双方沟通后,承办法官单独会见小棉,并以其兴趣爱好作为切入点,成功打开小棉的心扉。小棉鼓起勇气向法官表示,爸爸陪伴他的时间很少,他只能跟奶奶一起生活。现在,他更想与母亲和姐姐生活在一起。

  法官将小棉的想法转达给了薛先生。薛先生在自省的同时表示,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小棉,弥补之前的不足,并表示孩子是奶奶和爷爷的感情寄托,如果变更抚养权,他们都无法接受。

  为了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进一步缓和双方的关系,法官坚持不懈地寻求双方平衡点,既尊重孩子的意愿,也充分考虑亲人的情感需求。最终,叶女士与薛先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不变更抚养权、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的基础上,小棉分别跟随父母居住一段时间,减少父母离异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至此,这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