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1日电(张志雾)吴传忠,现任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十二年如一日,他坚守在基层一线,为民解忧,将普法进行到底;他是新晋的“全国模范检察官”,锲而不舍地求知、温和耐心地劝导、思维敏捷地驳斥,塑造了一个优秀检察官的形象。
“醉酒驾驶不是小事,是要入刑的,不能为了逃避追究而撒谎、作伪证,否则要面临更重的处罚。”吴传忠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眼前这位陈某,正是在醉酒驾驶之后还撺掇朋友帮其掩盖事实,侥幸心理没让他逃出法网,经审理,陈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这样的案件不少见,阻碍司法机关办案的手段亦是层出不穷,即便已是经验丰富的吴传忠也没有捷径,只能不怕繁琐,见招拆招。在上述案件中,他坚持小案不粗办,认真查阅卷宗,事无巨细。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发现陈某口供与现场监控存在明显不符,于是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围绕陈某的个人行动轨迹、通话记录等方面补强证据。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最终在事实面前无可辩驳。
2022年7月,吴传忠在处理一起邻里纠纷的过程中,再次“以柔克刚”,使得轻微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免于被起诉。该案当事人雷某在家门口与邻居朱某发生口角后,将其打伤。古田县公安局鉴定,受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面对昔日友邻的矛盾纠纷,吴传忠不急于“走流程”,而是第一时间找到两人,全面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以赔偿保证金制度为“附加分”针对性制定矛盾化解“检察方案”,充分化解冲动下拳头向相的二人“心结”。最终,雷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也免于被起诉。
既要深耕基层,更要普法不止。公诉席外,吴传忠依旧不忘参与普法活动,擅长办案的他更明白防范于未然的重要。当前乡村法治宣传工作仍有待提升,乡村尊法崇法氛围尚未浓厚。对此,吴传忠在村居开展针对故意伤害案件的普法宣传,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普法工作走村进户。他还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党员干警成立‘临水之光讲师团’,深入校园面对面向孩子们普及红色知识与法治知识。现在,“临水之光·志愿服务队”成为了古田县检察院的“金名片”,吴传忠和同事们常态化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政治理论宣传、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矛盾化解等活动,让法治信念深入人心,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