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9日电(黄艳)1月8日,三明市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推动全市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该《若干措施》提出了11个方面30条具体举措,涉及一产、二产、三产,从投资、消费、出口等入手,做实金融、用工、用能等生产要素保障,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该《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开拓市场,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对一季度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每场活动最高给予 100万元奖励。
同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延续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
在激发节假日消费潜力方面,持续打响“乐购三明”促消费品牌,发放100万元餐饮美食、家居家电两类商贸消费券。指导汽车销售企业举办惠民车展、购车节等汽车促销活动,统筹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支持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开展汽车促消费系列活动,力争一季度撬动限上汽车类零售额1亿元以上。
在促进外贸外资量稳质升方面,该《若干措施》对中小企业通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互联网广告及境外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展国际品牌建设给予补助。对外方一季度实际到资 2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外方全年累计实际到资 300 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给予 10万元人民币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