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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执者,行!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1日电(周琦琦)“多亏你们考虑周全,不仅考虑到我的身体状况,还使我得以继续经营企业从而履行义务。善执者,行!”被执行人陈某对法院执行的诚挚感谢和充分认可。

  近日,建瓯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善用执行措施实现善意文明执行与执行强制性融合,为执行案件给出了多赢的“最优解”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陈某在建瓯市乡镇经营一家养殖厂,因经营不善加上受三年疫情的影响,导致养殖场入不敷出,欠下巨额的债务。经协商,该养殖厂以评估价300万元抵押给给上游的债权公司。后期,双方因具体的款项交付和债务抵扣问题产生较大矛盾,债权公司便一纸诉讼将养殖厂告上法庭。经建瓯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腾退养殖厂、相关办公楼及宿舍楼的调解协议。然而,陈某及其儿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协议,造成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保障。

  煽动闹事,善意执行

  9月7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父子,依法腾退养殖场。经实地走访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陈某上半年刚做过开胸手术,身体尚处在恢复期,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被执行人陈某一定的腾退时间。

  半个月后,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养殖场,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煽动当地村民,借以修建道路等为由,抗拒清场措施。“如果我们强制执行,势必激发更多的矛盾。”面对突发状况,执行干警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村民代表参与协商调解会,力争化解各方矛盾。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及属地村民代表初步达成了清退事宜,并明确了腾退时间和腾退物品清单。

  拒不执行,法院:拘留!

  10月9日,执行干警再次赶到现场核查腾退情况,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还未清场交付。被执行人陈某又想“故技重施”以村集体的名义继续延迟交付,达到无偿使用养殖厂及办公区的目的。见此情况,执行干警立刻在现场张贴清场公告,并告知被执行人在限定时间内必须腾退厂房,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而被执行人陈某面对清场公告,把它当做是“纸老虎”,依然无动于衷。

  面对被执行人陈某三番两次拒不执行,建瓯法院迅速组织警力奔赴执行现场,但他依然不为所动,并与其家属共同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当机立断,依法对他采取司法拘留,并告知其家属拒不履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灵活运用,以保代拘

  在送拘的路上,被执行人陈某直到被带进拘留所的那一刻,他才真的怕了,一边请求执行干警“手下留情”,一边说再给五天时间就能腾退养殖场,还愿意缴纳清场“保证金”,自愿承担未按期腾退的有关责任。

  “与其强制腾退,不如用缴纳“保证金”方式多给被执行人陈某几天时间。”建瓯法院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过执行会商,探讨执行强制措施灵活运用的可行性,并考虑到陈某的身体状况及配合的可行性,灵活运用惩戒措施。会后,执行干警与双方深入沟通,希望申请人能体谅被执行人的难处,同意在被执行人陈某以缴纳“保证金”方式的前提下,给予5天的时间去腾退养殖厂。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将厂房全部腾退完毕。厂房交付后,被执行人陈某到建瓯法院退回其腾退保证金。

  善执者行,执行者要善于并且善意执行,执行结果终可行。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方面,建瓯法院迎难而上,敢于执行,善于执行,不放过一切可能实现胜诉债权的机会;在取得被执行人理解和配合方面,建瓯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灵活执行,善意执行,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的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