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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调解欺凌案 暖心司法护成长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7日电(张强龙)家长:胡法官,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欺负,被他们用开水烫伤了,请求法院给我们主持公道。

  法官:你不要急,先把事情经过详细说来。

  正在村居法官工作室值班的胡法官,收到学生家长的求助。

  案情回顾

  原来,小张与小周、小胡、小徐均是某中学初中生,今年5月的一天下午,小周、小胡小徐合谋共同欺负小张。

  在小胡和小徐的帮助下,小周用开水将小张烫伤,经公安鉴定,小张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小周、小胡、小徐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十四日、十二日和十日行政拘留,但因三人虽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公安机关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事情发生后,小张也被送往医院治疗,共住院治疗23天,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小周、小胡、小徐三人的监护人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赔偿金额和分别承担的份额与小张一方发生纠纷。

  在了解完事情经过后,胡法官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否妥善处理好这起纠纷,不仅决定了小张能否尽快获得相应赔偿,也影响着四个学生及其家庭能否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因此,胡法官立即向公安机关调取案件材料,并与学校、司法所、乡镇人大取得联系,共同联动处置这起纠纷。

  家训调解 息讼化争

  家长:“小周、小胡、小徐三人不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而且他们还逃避承担赔偿责任。我不服!”

  在联动调解现场,双方争议较大,小周、小胡、小徐三方则互相推卸责任。为平息小张一方不满,胡法官采用分开做工作的方法,一边用客家祖训家规,来劝解小张一方以求其“免讼有道,忍忿息争”。

  “倘能降心平气,则事息身安!毋因小失微嫌,遂之耗财结怨!”法官一边向小周、小胡、小徐三方释法说理来明确各自责任。

  经过村居法官、司法所所长、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一万余元外,小周、小胡、小徐三方还应赔偿小张一方共计一万余元。

  如何有效制止校园欺凌,这既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下一步,永定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中小学校的联系,通过村居法官挂钩学校,青年普法志愿者定期进校园,以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法治安全意识,远离校园欺凌、暴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方法。同时,永定法院将加强与学校、司法所、公安、妇联等单位的联系,共建校园安全联动机制,筑牢校园欺凌“防火墙”,以共同努力对校园欺凌说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