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7日电(念志超 吴晓)“谢谢检察官给我将功补过的机会,看着自己亲手种下的一棵棵树苗,我内心踏实多了”社矫服刑人员小王如释重负道。这一幕,是闽侯县检察院联合闽侯县司法局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多样化公益活动的画面。
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采用“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刑执检察”管理模式,督促社矫人员进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复垦土地等公益活动,创建虎秀山生态修复示范园、李纲墓、闽江水生态修复基地、湖山革命烈士碑纪念公园等公益活动基地。
据悉,闽侯县检察院将全县铺开开展项目品牌公益活动,落实各乡镇公益活动点,推进挂牌和公益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增强社矫对象社会责任感,让社矫对象切身感受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人文关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与公益活动的长效机制。
目前已开展公益修复活动25场次,涵盖社区矫正对象310余名,引导完成公益修复2000余小时,成效良好。此外,闽侯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局生态环境修复协作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12场次,共同商定社矫对象参与公益活动监管措施、教育主题、奖惩意见等35项,并设立专人对公益活动的过程进行管理,对矫正对象的公益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