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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厦门检察建立跨区域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30日电(黄燕)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跨区域民事诉讼,民事支持起诉提供了一条“绿色通道”。

  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跨区域民事支持起诉协作工作。疫情期间,翔安区检察院就陈某某跨省起诉丈夫要求支付女儿抚养费的案件,与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密切联动,实现跨域立案。依托与区司法局的协作机制,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帮助陈某某解决起诉难、应诉难、取证难等诉讼难题,减轻当事人讼累。

签约现场 方靖摄
签约现场 方靖摄

  近日,厦门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福建省检察机关首个跨区域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该《意见》明确了案件线索移送、异地协作调查取证、联合办案、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共同培训等六大机制。《意见》的会签,是厦门市检察机关与泸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创新举措,形成了共同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签约现场合影 方靖摄
签约现场合影 方靖摄

  依托该《意见》,厦门市检察院就邓某某申请支持起诉案开展异地协作调查取证工作。

  邓某某系泸州市叙永县来厦务工人员,于今年5月初在同安区洪塘镇一农村自建房工作中不慎从二楼坠落,致颈椎、胸椎、腰椎等多处骨折半高位截瘫,短短一个多月,住院治疗费用已近30万元。邓某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赡养老人、孩子教育的费用负担不小,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今年6月向泸州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后泸州市检察院将本案线索移交厦门市检察机关。

  厦门市检察院、同安区检察院派员协助泸州市检察院、叙永县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先后走访医院、事发建筑工地等地,向邓某某及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

  民事支持起诉是弱势群体诉权救济的重要途径和实现诉权平等的重要保障,厦门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多方协作机制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实效。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7个,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70余件,帮助当事人追讨赡养费、抚养费等近800万元。

  厦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强与协作单位的工作配合,积极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深入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