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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为耄耋老人追回陈年欠款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28日电(陈梅清 林怡佳)“真的太感谢福清法院帮我把这笔钱追回来了,不然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这笔钱……”申请人何强(化名)、郭虹(化名)夫妻俩紧紧地握住了福清法院执行干警的双手,连连表示感谢。

  原来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何强、郭虹夫妻俩于2004年借给郭玉(化名,郭虹弟弟)合计13.7万元,但郭玉多年来分文未还,后何强两夫妻拿着借条诉至福清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决郭玉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39万余元。

  之后何强两夫妻多次讨要借款,但郭玉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何强夫妻俩只能拿着判决书至福清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福清法院执行干警张新烨收到该执行申请后,立即采取相关执行措施。但因郭玉常年不在家,电话联系均无法接通,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至此陷入一个僵局。

  虽然被执行人郭玉有心躲避执行,但执行干警却并没有放弃,抱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多次走访郭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近日得知被执行人郭玉返回其家中的消息。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郭玉仍态度恶劣表示拒不偿还欠款。张警官遂将其带至福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年逾八十的老人,张警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形式,不厌其烦地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思想工作,同时告知郭玉及其家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郭玉在家人的帮助下当场偿还现金五万元,并承诺在约定时间分期偿还剩余款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以实干、巧干、会干的执行方式破解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实际行动将群众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