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28日电(朱翠霞)近日,连江法院执行警务组实行“实时备勤、快速出警”工作模式,雷霆出击,迅速拘传到位被执行人,促进申请执行人邱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何某某当场还款三万元。
在申请执行人邱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何某某应偿还邱某某材料款75537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邱某某只能申请执行立案。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何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何某某未按期履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冻结其名下房产。
近日,连江法院执行警务组在得知被执行人线索后,迅速组织一组人员将何某某拘传到院。执行法官对其积极劝说,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进行司法拘留,经过多番劝说和摄于执行威慑,何某某答应分期还款。现场,申请人邱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何某某尚欠申请人邱某某借款加迟延履行金,双方以10万元作为了解,何某某当场还款3万元,后续每月还款1万元直至还清。至此,本案得以终结。
接下来,连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强制措施,强化执行威慑,推动执行提速增效,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治理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