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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检察:司法救助,助残疾妇女摆脱困境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23日电(徐琳珊)“感谢你们不仅帮我找到了工作,还为我争取到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儿子准备上大学,正急着用钱,如果没有检察院的支持和帮助,我和儿子两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近日,案件申请人黄某带着儿子特意来到泰宁县检察院,饱含热泪向帮助其维权和提供司法救助的泰宁县检察院送上锦旗。

  据悉,黄某是一位患有严重强直性脊柱炎的妇女,因其丈夫长期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黄某于2022年10月向泰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过调查取证后,泰宁县检察院认为黄某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对象,遂决定支持其依法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黄某要求其丈夫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强制执行,仅到位2000余元。

  泰宁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主动协助黄某申请司法救助。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走访县总院、当地乡镇村委会、派出所、当事人实际居住地点核实情况,对当事人家庭状况、经济情况、实际病情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收集相关材料并进行分析研判,向县委政法委提交黄某的司法救助申请,最终黄某获得了4万元救助金。

  检察官还通过走访县关工委、人社、民政、妇联、残联等多个部门,为黄某及其儿子成功申请低保、困难家庭和贫困学生补助;通过部门走访了解到某学校需要招收一名保洁员,帮助黄某成功应聘该岗位,母子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这是泰宁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案件。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以办案为抓手,加强与妇联、残联、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案源渠道,延伸检察触角,丰富“支持起诉+N”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弱势群体纾难解困,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