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21日电(丘祥琳 丘群美)近日,长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关于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和十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县汀保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法治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童秋扬围绕服务水土流失治理大局,聚焦生态审判主责主业,提升生态司法工作机制,延伸拓展司法服务,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详细通报了2021年以来长汀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关于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作出讲解。
近年来,长汀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水土流失精准治理深层治理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打造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升级版。
据介绍,2021年以来,长汀法院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案件244件,其中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赔偿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共计126.3万元,推进修复受损林地302亩。通过整合审判资源,选聘生态领域技术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45件案件审理,为生态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同时,长汀法院不断探索形成“1+N”司法修复机制,即以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为基础,推进“N”种修复模式为落实,来助力长汀生态文明建设。“N”种修复模式分别为:“复绿补种”涉林修复模式、“河长制保责监督卡”水生态修复模式、“古树保险+保责监督”模式、“森林碳汇补偿”模式“综合施策修复”模式。长汀法院还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多方合力共同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多元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
此外,长汀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打造生态司法宣教基地、设立司法服务点、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多样化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凝聚生态保护共识。
下阶段,长汀法院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在提升“生态司法+”上不断探索,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