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8日电(吴美华)日前,闽清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个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传措施,顺利促成一个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一个案件执行完毕,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1年4月,许某毫与许某芳、严某两夫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闽清法院审理判决,许某芳、严某应偿还许某毫40000元款项;另一起许某毫与严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闽清法院审理判决,严某应偿还许某毫5000元款项。两个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许某芳和严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两起执行案件同时于2022年5月6日终结本次执行。
此后,被执行人许某芳和严某依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近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近况,带队前往被执行人许某芳工作场所,将其强制拘传至就近的坂东法庭,并通知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前来协商。
承办法官通过思想引导、释法析理的方式,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许某芳当场将执行标的为5000元的案件清偿完毕,另一个案件则与申请方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下一步,闽清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执行办案方式,将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与日常执行工作相结合,努力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