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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十二条措施”助力台风灾后重建恢复工作

  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31日电 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消息,为加快台风“杜苏芮”灾后重建恢复工作,确保7月31日前安全有序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特制定“十二条措施”。

  据悉,“十二条措施”分别为针对电力线路、自来水管网受损等导致停电停水,迅速修复水电管线,全面恢复供水供电;针对通讯设施受损导致通讯受阻,迅速修复通讯线路、基站等,及时恢复通讯正常;针对树木倒伏、广告牌、铁皮脱落等导致交通受阻,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清理,切割搬运树木、枝叶、广告牌及铁皮等,迅速恢复道路畅通。

  同时,拆除受损搭盖物、广告牌、铁皮等,防止再次掉落;针对地下管网积水导致内涝严重点位,迅速进行清杂、修复、改造,确保地下管网畅通;针对道路(桥梁)受损导致交通受阻,迅速组织清障,确保道路畅通。对受损严重的点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后迅速开展修复工作;针对石头房、土木结构房、边坡房等危房受损问题,果断转移人员并妥善安置,迅速开展修复、整治等加固工作,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入住。

  督促保险机构开通灾后理赔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针对树木园林受损,迅速组织补植苗木花草,修复园林绿化;针对农田受灾被淹导致农作物、棚室、畜禽圈舍、鱼塘等农业设施受损,及时补种恢复生产,快速修复农业棚室,预防病虫害发生,并疏通排水系统;开展灾后卫生运动,组织动员全区机关干部、社区党员干部、企业主与员工、志愿者等,对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和房前屋后树枝、树叶、垃圾等杂物较多问题进行清理保洁消杀;及时拨付年初预算的应急避灾点建设、自然灾害保险等专项资金,落实救灾防灾财政资金保障。

  积极申报各级灾后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应急救灾资金,保障救灾工作;全面排查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受灾情况,开展受灾群体慰问,并及时对住房、生活受灾影响较严重的给予慰问救助;开展灾后相关隐患排查、评估、处置,建立灾后各类损毁清单并分类整治,确保群众回归安全,杜绝次生灾害。

  “十二条措施”同时指定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全区经济社会秩序尽快安全有序全面恢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