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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视频监控 高速公路多单位联动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21日电(通讯员 卢泾洵 余海祥)大客车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漳州某客运公司因“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

  近期,随着暑假的来临及出行高峰的到来,在高速公路辖区上下客、候车等现象有所增加,不仅影响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厦门高速管理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行动。7月3日,同安收费站工作人员致电执法人员告知,一闽E牌照客运车辆在收费广场运载了数名提着大包小包行李的乘客,且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劝阻,随即扬长而去。

  执法人员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前往同安收费站查看监控视频、锁定现场证据,随后通过“交通执法APP”查询到该车所属公司联系方式,通报其所属客运车辆涉嫌的违法行为,要求前来接受调查,同时将此案情通报给辖区高速交警支队。经执法人员及高速交警先后多次的催告、督促,该公司终于在7月19日委托工作人员来到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确认该车是从同安区到漳州市平和县的旅游包车,同安收费站不是包车合同约定的上客站点,却在此处擅自上了6名乘客,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进行宣传、教育,最终对其“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

  “监控还拍得这么清晰啊,以后我们一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该客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观看监控拍摄到后,表示将加强管理工作。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行为,将被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