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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弥岁老壮春泥,花灿瓶瓯玉石堤”--泰宁县检察院召开郑招松同志退休欢送会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7日电 (冯灵卉)根弥岁老壮春泥,花灿瓶瓯玉石堤。为切实增强退休老干部的荣誉感和归属感,4月26日上午,泰宁县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朴素而温馨的退休干警欢送会,以真挚的情谊欢送该院一级检察官郑招松同志光荣退休。欢送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阮文清主持。

  会上,阮文清主任宣读了关于郑招松同志退休的决定,并颁发退休证书,为他戴上“光荣退休”绶带,播放了精心制作的郑招松同志从检30年回忆“纪录”。

  随后,郑招松同志签署离任承诺书并发表了感言,回顾自己从检三十年来的点滴往事,他用“惊险、刺激”概括自己在反贪工作中的经历,并为与同事共同努力取得“全国先进检察院”荣誉感到自豪;谈到自己成为员额检察官以来,坚持在人格上尊重当事人,在事实上明理释法,所承办的近百起案件无一被告人上诉感到满意;同时对院党组多年来的给予的关心、关照和朝夕相处同事们的帮助支持表示感谢。参加欢送会的干警们回忆了与郑招松同志的共事岁月,细数过去的点点滴滴,表示将接过检察事业发展的接力棒,传承老同志的优良作风,再接再厉,努力奋斗,推动泰宁检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送会上,刘文婷检察长发表致词,祝贺郑招松同志光荣退休,感谢郑招松同志为泰宁检察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三十年从检之路,郑招松同志在泰宁县检察院重要业务部门当任职务,功不可没。在我院反贪工作最辉煌取得最高荣誉时刻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他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经受住诱惑、守住初心、拒腐防变,展示了检察人的清廉形象;作为一名检察官,他把住案件质量关底线,把握法律的事实观、适用观,维护案件当事人权益赢得认同,所承办的公诉案件无一上诉难能可贵;院党组将会继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休干警的服务保障工作,希望郑招松同志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责、卸任不谢幕,继续以“家人”的身份关心、支持泰宁检察工作,让泰宁检察事业薪火相传,祝愿郑招松同志退休后生活愉快、平安顺遂、万事如意。

  最后,刘文婷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向郑招松同志赠送鲜花,并合影留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