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9日电(黄朝钟)3月28日,一名男孩带着装有金鱼的玻璃罐准备在长汀南站进站上车,被值勤民警及时拦下。铁警提醒,“活鱼”等活动物属于禁止随身携带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乘坐火车。
经了解,小男孩姓刘,福建省龙岩人,和爸爸来长汀旅游期间买了一条小金鱼,因为不知道不能随身携带活金鱼乘车,所以带了金鱼来长汀南站乘车。“这条金鱼是我儿子来长汀旅游的时候买的,要带回龙岩的,金鱼又没有危险性,为什么不能带呢……”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男孩的父亲不理解地说道。随后,民警向男孩及其父亲详细讲解了最新的铁路安检规定,男孩及其父亲最终予以理解,并将金鱼交由送行亲友处置。
铁警温馨提示,新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明确规定,活动物属于禁止随身携带物品,旅客朋友乘坐列车前要提前知晓、严格遵守安检规定,防止不必要麻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