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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母亲出殡时遭讨债 打人后赔了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7日电(王平 陈章清)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2022年12月,陈某在王某母亲出殡时向王某催讨债务,王某认为陈某的行为对出殡造成影响,与其争论起来,情急下打了陈某,致陈某受轻微伤。陈某因此住院3天,花去医疗费三千余元。陈某遂诉至福清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虽然陈某在王某母亲出殡期间催讨债务有违民间习俗,但这不能成为王某殴打陈某的理由,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面对矛盾时应积极沟通,不应诉诸暴力解决问题,遂依法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四千余元。

  法官提醒: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债务需理性,而债务人在冲突时应积极沟通、友好协商,不应诉诸暴力解决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