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4日电(陈明)为进一步推动高校与法院的融合交流与优势互补,大力推动法学教学科研的实质化运作及法律人才培养的深入合作,近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文、院长杨垠红等调研组一行到永泰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和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参观调研,并了解法院文化建设情况。永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奇波陪同调研。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永泰县梧桐坂埕、坵演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详细了解永泰法院在原生态司法保护中的创新举措。调研组充分肯定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险”“生态司法+碳汇”等机制,并表示这些将是教学中丰富的实践样本,双方要探索通过建立教学科研实践点,积极组织研讨论证,共同挖掘有创新和地域特色的法治调研成果,为生态司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遵循。
随后,参观永泰法院嵩口法庭旧址、嵩口法庭新审判大楼,在讲解员的带领下感受嵩口法庭法治历史沿革,从肩挑箩筐跋涉办案、身兼八员埋头苦干的感人事迹到结合当地特点建立法治共享旅游纠纷调解室、创新智慧庭审云端解纷举措,让调研组一行对于基层法庭和一线法官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于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结合以及社会共治共享法治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举措高度肯定。
最后,调研组一行来到永泰法院机关审判大楼参观永泰法院融合馆并召开调研座谈会。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永泰法院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以来两家单位经常性开展互动交流,对提高法院司法能力和高校科研育人水平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座谈会上,永泰法院池奇波院长表示,近年来,永泰法院不断完善法院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法院文化内涵,为师生调研实践、融入法院文化氛围、涵养法治精神创造良好条件。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共建交流、互派人员讲学授课、联合开展专题调研、鼓励学生到院开展实习实践,特别在教育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和广泛交流,探索建立“法官—教师—学生”的定点对接和“课题—实践—成果”的项目推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双向带动,推动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的共建共治共享,实现从“基地”到“高地”的飞跃。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陈文书记表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十分重视育人育才工作,在法院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开展司法实践专项课题调研,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提高法学教育水平,促进学校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实践教学等方面取得实效。双方要深化交流互鉴,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共享,深化院校合作,促进司法审判实践和法学教学实践共同创新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育打下坚实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