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日电 为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工作经验交流,提升安全生产立法质量,日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司法厅在福州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司法厅开展安全生产立法交流研讨。

福建、山东两省加强安全生产立法交流
两省互相介绍安全生产法制情况,针对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修订经验进行深入交流,重点研讨企业责任划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工伤保险等焦点问题。
通过交流研讨,双方互相取长补短,为推进下一步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积累经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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