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日电(张若琳)福州市检察院将“做好‘深度融合’文章,落实落细‘三个规定’”作为特色项目,以“四个融合”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一是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邀请省检察院业务骨干专题授课。对退休干部被填报“三个规定”情况,制发《督察建议函》,督促老干部加强针对性教育管理。依托党建结对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讲,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
二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实施细则》。总结发扬马尾区检察院通过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让“准大学生”顺利走进“象牙塔”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探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服务法律监督工作,2022年共发现、培育3个相关正面典型案例。
三是与执法督察深度融合。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和个案督察,同步审查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实行违反检察职责、违反“三个规定”一案双查。四是与廉政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将“三个规定”作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重要内容,及时把最新要求融入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行“两提醒一回访”制度,在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对“三个规定”相关事项向犯罪嫌疑人作出提醒、案件办结后对检察人员廉洁规范办案及遵守“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回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