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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到福建与全国人大代表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调研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6日电 (黄燕)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带队到福建与全国人大代表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调研,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燕培陪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现场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现场

  最高检调研组一行邀请全国、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大代表一同考察厦门市湖里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入了解侦监协作办公室在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考察结束后在湖里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交流会。

  会上,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对侦监协作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陈紫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台盟中央委员、厦门市委会主委,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盟中央两岸关系政策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陈紫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台盟中央委员、厦门市委会主委,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盟中央两岸关系政策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潘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
——潘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

  “考察中很多数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厦门市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可以说是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两点建议。一是要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在侦监协作中要找准定位,把握好配合的度,坚持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二是要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侦监协作办公室普遍建立的情况下,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应用与管理于一体、互通互联的信息化平台,让信息化平台真正能发挥作用。”

  “检察机关将办案关口前移,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我们在湖里区检察院已经看到,侦监协作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议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数字化建设进行规划安排,特别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双方的信息共享还应该进一步加强。”

——苏国强(市人大代表,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党委书记、主任)
——苏国强(市人大代表,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党委书记、主任)
——崔德君(省人大代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飞行总队机长、机长教员)
——崔德君(省人大代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飞行总队机长、机长教员)

  “今天的调研让我们代表了解了侦监协作办公室,我对检警双方的同堂培训机制印象深刻,建议有机会可以邀请代表一同参与,对代表履职也有帮助。”

  “厦门检察机关积极创新探索,侦监协作机制让我耳目一新,而且已经进入了实质化运行,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我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这项机制与认罪认罚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利用该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诉源治理。”

  “在推进侦监协作机制建设方面,湖里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通过共同会商、同堂培训等手段,形成了办案的标准,以此提升办案质效,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建议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加强制度、人才、设施等多方面的保障。”

——陈昱(市、区人大代表,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昱(市、区人大代表,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最高检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福州福清市侦监协作办公室,并在福清市检察院召开包含省市县(区)检察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在相关座谈会上,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厦门市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湖里区检察院分别作了工作汇报,调研组与参会代表深入进行互动交流。

最高检调研组一行考察了福州福清市侦监协作办公室
最高检调研组一行考察了福州福清市侦监协作办公室

  周惠永副厅长对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检警协作配合、规范侦监协作制度设计、大力提升办案质效等务实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把握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战略意义,推进中国式司法制度现代化;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目标理念,通过全面履行职责,让公安机关“赢”在依法规范高效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上,让检察机关“赢”在依法全面履行指控证明犯罪职责上;敢于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在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规定的14项任务基础上,依法能动履职,不断丰富和完善侦监协作办公室职能,推进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发挥好办公室平台、协同、枢纽作用,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调研结束后,最高检调研组一行还在福建省检察院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