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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四个一”构建检警协作新格局

  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依托全市首家实体化运作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加强沟通协作,着力构建检警协作新格局。

  搭建一个平台。1月21日,侦协办在涵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涵江区检警协作迈上新台阶。区检察院派驻由3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专职队伍入驻侦协办,负责检察监督线索排查分流、提前介入案件受理分配等工作;区公安分局指派2名法制民警、1名法制辅警进行合署办公,专门负责检警办案数据共享、疑难案件会商等工作。截至目前,检警双方通过侦协办互相通报各类疑难、复杂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26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8起,召开同堂执法培训会4次、专题答疑交流会4次。

  凝聚一项共识。涵江区检警双方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树牢“共建共享、双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和规定,明确责任分工,本着“求真务实、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原则,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

  出台一套制度。涵江区健全完善侦捕诉一体化、类案办理、联合挂牌督办、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检警双方在新类型案件定性、证据审查标准、法律理解适用等方面认识不一、意见不一等问题,进一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凝聚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双方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制约运行机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4份,明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业务研判数据通报、检警同堂培训等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进法治涵江建设。

  打造一批亮点。涵江区积极拓展侦协办职能作用,依托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刑事速裁法庭及涵江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建立检警双方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模式。今年年初,侦协办牵头办理的全省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机制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不到48小时为1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1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疫情期间,侦协办牵头办理的全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