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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30日电(叶水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当邻里之间因装修出现矛盾纠纷时,该怎么解决?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日前,闽侯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小区业主装修改变房屋布局引起的相邻权纠纷。

  原告周宇(化名)、陈杰(化名)与被告陈东(化名)是上下层相邻业主,两家户型一致。2022年5月至7月,周宇、陈杰发现陈东违规装修擅自将原衣帽间改建为卫生间。周宇、陈杰认为该卫生间所产生的排水、噪音等会对其生活环境产生影响,且有漏水隐患,会对其卧室、更衣间物品及中央空调等设施产生损害。二人多次向物业、住建部门反映情况,但陈东拒绝整改。周宇、陈杰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东将改建的卫生间内设备拆除、恢复原状,并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向各方了解情况,陈东认为,装修前已将设计图向物业公司备案审查,物业公司同意后才开始动工,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现已主动将淋浴与马桶拆除,已整改完毕。物业公司称,在审查陈东房屋的装修方案时,因其提供的图纸不清晰,才通过该装修方案,在接到业主的反映后,已积极和住建部门及陈东沟通,争取协商解决。

  “调解对于解决邻里纠纷更有利,法院判决容易,但是判决后的邻里关系修复就没那么容易了。”承办法官江静说道。江静法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发现被改建的房间原为衣帽间,改建后虽已拆除淋浴、马桶设施,但仍有水箱,具备卫生间功能,且改建房间正对楼下住户的衣帽间及中央空调。周宇、陈杰担心陈冬日后将卫生间复用,还是希望陈冬能将改建处恢复原状。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现场调解,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房屋已整改完毕,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