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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两级检察院合力开展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情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7日电 (黄燕)她,眼神躲闪,对检察官的问题不予回应;她,目光警惕,思量许久才与人简单交流几句;她,双眸有了神采,拉着检察官的手细数近日的点滴小事……

  同一个她,从作为被害人描述案发过程,作为拟被救助对象讲述学习生活情况,到成为被救助人受到各界关爱,她的眼神在变,学习生活环境在变,她的未来,也在一步步走向美好。

  近日,在厦门市检察院牵头、指导下,思明区检察院与同安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两地跨区联动,快速启动司法救助

  2022年1月,一起13岁未成年少女小珍(化名)被猥亵案移送至思明区检察院。经查阅卷宗了解到,小珍自幼与外公和母亲生活,母亲多年前因意外导致生活自理能力有限,并患有癫痫,是残疾的外公一人拉扯小珍长大,家庭收入仅靠外公打零工和低保等政府补助维系,扣除外公与母亲每月固定支出的医药费,小珍的教育、生活费用所剩无几。

  检察官办案中发现,小珍不久之前还有一次被性侵的经历,案件由同安区检察院管辖,随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厦门市检察院。厦门市检察院提出,小珍生活、就学都在同安,思明区检察院应当及时与同安区检察院对接,开展联合救助。

  在厦门市检察院牵头、指导下,思明区检察院与同安区检察院就联合开展救助的相关事宜迅速达成共识。检察官多次来到小珍家中,深入了解小珍的家庭情况及个人身心发展情况,并与村委会班子成员、妇女主任、民政局救助部门负责人分别座谈,调取低保等证明资料,就司法救助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司法救助重要,让伤害不再继续、侵害不再发生更加重要。通过深入交流,检察官发现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引导是小珍遭受两次性侵害的重要原因。

  调查、救助双管齐下。思明区检察院马不停蹄继续开展调查工作,委托心理咨询中心对小珍的心理问题进行专业评估,了解到两次伤害已经对其造成了隐形、长期的严重心理创伤。同安区检察院“同心未爱”团队启动关爱计划,检察官利用周末时间将小珍接到自己家里,做饭、聊天、购置物品、逛游乐场……尽可能弥补小珍缺乏关爱照顾的遗憾,为其送上司法温暖。

  “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双管齐下,彰显检察温情

  2022年7月底,思明区检察院与同安区检察院作出联合司法救助决定,共同提供10万元救助金,一部分用于支付小珍日常生活费用,一部分用于支付小珍的心理辅导治疗、社工服务等费用。

  同时,考虑到小珍实际抚养人年近70岁,小珍母亲无监管能力,检察机关运用司法救助金分期发放的机制,经与区民政部门、镇街多次沟通,最终确定分期发放具体事宜。

  此外,思明区、同安区检察院与被救助人、同安区莲花镇政府、心理咨询机构于10月28日签订《司法救助联合协议》,明确镇政府提供救助专门账户,负责救助金的管理、发放,心理咨询机构制定心理辅导和治疗计划表,按期提供服务,同安区民政部门作为见证方参与协议的制定和实施。

  解决了经济困难,还要解决心理、家庭等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检察机关针对小珍缺乏长辈监管可能造成心理、行为偏差的情况,要求其外公履行监护职责,对其学习生活多加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同心未爱”团队与妇联、社工对接,为小珍聘请一名爱心妈妈,一对一开展为期两年的情感支持等救助,作为家庭监护的有效补充。

  现如今,爱心妈妈与小珍相处已有3个月,多次向检察官发来生活照,欣喜地告知检察官,小珍慢慢地变得开朗、积极。小珍也经常在自己的朋友圈“秀”出与爱心妈妈一起活动的照片,检察官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照一束光点亮暂时的黑暗,撑一把伞就是避雨的港湾。“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厦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全社会尽责共画“同心圆”,让孩子们能在蓝天下安全健康成长,拥抱绚丽多姿的明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