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9日电(范文琦 谌厚翔)“我现在就还钱,快点把我的微信解冻吧。”近日,被执行人邱某来到宁化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着急地说道。
今年7月,申请人张某与宁化县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某签署了一份《工艺品加工合同》,约定由邱某提供生产技术培训和十字绣钻石画图册样本,张某负责加工。合同签署完成后,邱某仅提供了画格子教程和制作材料,张某无法完成产品加工。张某向邱某索要生产技术和培训时,邱某拒绝与其见面,并利用合同进行威胁,张某遂起诉到法院。
经调解,张某与邱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工艺品加工合同》,张某当场归还邱某、宁化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十字绣、钻石秀材料,并由邱某及宁化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退还张某材料保证金2000元。调解生效后,邱某未按时还款并多次拒绝与张某沟通。
近日,张某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天执行法官就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邱某的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邱某在经营时发现自己的账户使用不了急坏了,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同意立即还款。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张某来法院,邱某当面将2000元退还给了张某,执行法官依法解除对邱某微信钱包账户的冻结。至此,该案在不到十日的时间里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