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31日电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真的特别关照我们这些企业,帮助我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我们在经营中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近日,泉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登门向丰泽区检察院递送锦旗,对检察官挽回其经济损失近20万元表示感谢。
据了解,2020年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陈先生经营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负责销售业务,2020年10月起至2021年6月,郑某某利用其专职负责某一区域销售业务的便利,采取使用个人账户替换公司专门收款账户收取公司货款等手段,收取货款后截留部分货款不上缴公司,计184074元。郑某某将钱用于网络赌博后无力偿还。今年7月16日,公安机关接陈先生报案将郑某某抓获。
在案件办理阶段,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依法规范办案、积极追赃挽损,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刑事犯罪对企业造成的影响,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加强的方面向企业提出检察建议。
为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还从法律惩罚、道德约束、人情冷暖等方面多次对郑某某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尽快赔偿企业经济损失。然而,郑某某表示无力赔偿,其父亲老郑表示要让郑某某接受“教训”不愿赔偿。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人持续推进该案追赃挽损工作,经了解,郑某某的其他亲属有意愿为其偿还侵占的货款,但碍于其父亲的态度,以及对偿还货款后能否从轻处罚没有把握。承办人立即改变策略,与陈先生沟通,确认其在收到退赃后谅解意愿且对于检察机关依法从轻处理郑某某没有意见。
此外,承办人加强向郑某父亲转达承办人在提审时郑某某的悔罪态度,向老郑及其他亲属阐明检察机关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郑某某退赃后依法适用相关制度可能达到的法律效果。
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郑某某的亲属代其赔偿。陈先生对郑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收条和谅解书。
案件了结后,陈先生告诉检察官,自己已按照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对企业管理漏洞进行整改,今后在企业经营中依法规范审慎经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这起案件中,丰泽检察院通过多个发力点,助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