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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营里的“花木兰” ——记龙岩所法制员欧阳双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4日电 欧阳双,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厦门铁路公安处龙岩车站派出所法制员,从警10余年以来她默默坚守在基层一线,先后在内勤、客运、指挥室等多个岗位不断磨炼、快速成长,早已成为派出所的多面手。她在小中求实,在细中求精,在柔中求刚,用执着和汗水将自己浇灌成一朵灿烂的警花。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制员”、“优秀通讯员”、“三八”红旗手等殊荣,被誉为警营的“花木兰”。

  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是同事眼中的“孺子牛”。2010年8月刚入警的欧阳双同志凭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满腔的热忱投入到公安工作中,踏实肯干、不辞辛苦,如春蚕般默默无闻工作着。在进入重点安保时,她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骑车20多分钟来工作岗位,从早上5点直到晚上9点半的最后一趟列车离开,一站就是10几个小时,连续几天下来腿脚肿了,但从不叫苦喊累,她深知此时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强大的像个“汉子”默默地工作着。因连续多日高强度工作,“女汉子”倒下了,她高烧39度,半夜挂了急诊,所长让她休息,看到所里警力紧张,她果断拒绝道:“现在正是重点安保的关键时期,我能撑得住”她的精神感染了和她一起战斗的兄弟姐妹。丰富的岗位经历让她从不同角度感受“铁路公安”四个字含义。车站客勤岗位让她体验了一线岗位的艰辛,也从中学习到了群众工作的学问;内勤岗位让她看到了公安幕后工作的点滴付出,也更为全面接触到和学习到了铁路公安的业务知识;而指挥室岗位中,警情的分化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让她成长为一个更具果敢、干练、意识敏锐的指挥员;法制员,则让她更为深刻地明白了做好公安工作不仅需要“勇”,更是需要“谋”,只有把好执法监督这一关,才能推动公安工作走的更远、更稳。

  她严谨务实、精益求精,是执法战线上的“啄木鸟”。自从担任龙岩所法制员后,为了更好地胜任工作,她认真钻研相关法律法规,吃透执法质量考评标准,积极参加各项法制业务培训,虚心向上级法制部门请教,还时常与办案民警交流办案程序及心得,做到法律、规章、细则、制度了然于心、成竹于胸。在面对日常中需要兼顾指挥室大量琐碎业务工作的困难面前,欧阳双没有退缩或敷衍,在自己的岗位上秉持认真负责、严抓细管的态度,主动克服工作时间冲突,严谨务实、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挑案件中的“刺”,找执法中的“毛病”,用细心、耐心、虚心和强烈的责任心做好案件审核考评,加班加点完成案件审核任务,从来没有因为她的失误,导致案件超期或不能及时处理的现象。在案件审核关上,欧阳双一改日常里大大咧咧的性格,对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细节不到位的案件坚决予以退查,并列出《案件审核登记表》、《案件办理进度细目表》,一一要求执法办案民警对于出现的错误第一时间予以补正,时时提醒各类案件的办结时限。有时同事也会对她的“拧巴劲”不解,而她则说“我们是代表国家的执法者,法律文书具有权威性和严谨性,每一张从我们手中出去的文书都是代表着国家和政府行为,所以我们更要慎之又慎,哪怕数字大小写不统一、多一个标点符号都是不允许的。抓细节养成,一开始肯定难,但是你们一旦形成行为习惯后,将对你们规避执法风险、提升执法水平带来很大的裨益和保障”。

  她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是蓝色警营中的“铿锵女将”。为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质量,欧阳双同志结合基层执法现状的实际特点,引入执法办案纠错机制,总结提炼出了一套“三三”工作法,即一起案件必须“一案三报”(即案件办理前、量罚前、裁决后的报批)、“一案三审”(即兼职法制员、分管法制所领导、月度会审的三级案件审核制度)、“一案三频”(即每起案件的现场违法行为视频、民警执法视频、办案场所监控视频刻盘附卷),对于案件审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统一评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在给予“容错值”的基础上,将执法评查情况纳入主办民警的月度绩效考核之中。同时为了鼓励民警积极办理案件,设置了办案民警超额办理案件的加分项目,体现了“多劳多得”的考评激励机制。经过为期2年的运行,龙岩所办案民警的月度人均错误率由原来的7处减少到目前的0.8处,因其有效的法制监督模式,欧阳双撰写的《对基层派出所执法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作为工作参考,“三三”法制工作法在全局法制工作中进行推广,龙岩所法制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她用工作实绩彰显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欧阳双同志始终时刻谨记入警时的铮铮誓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良好精神风貌,在一场场执法战线上默默无闻地耕耘着、坚守着、奉献着,充分展现了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警形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