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1日电(郑晓静 洪艺君)一男子饮酒后明明叫了代驾,却仍因酒驾被查并因此获刑。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2年6月3日晚,被告人周某与朋友在漳州某大排档酒足饭饱后想要一起前往厦门,便叫了代驾来开车。上车后,周某的朋友便即刻睡着了,没想到醒来后便面临着民警查获周某酒驾的现场。原来是在代驾驾驶过程中,周某因酒劲上头与代驾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竟直接把代驾赶走。代驾走后,周某自觉无碍,便抱着侥幸心理亲自上阵驾驶。没成想,行至沈海高速漳州收费站入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23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周某未提起上诉。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坚守安全底线,自觉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