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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送炭显真情 司法救助暖人心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30日电(曾飘越)“感谢法官,多亏有你们的帮助,才解决了我眼前的困难!”拿到司法救助金的邱某激动地说道。近日,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为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以实际行为传递法院温暖,彰显司法关怀。

  2015年11月5日,原告邱某在为他人提供劳务(从事磨竹粉)过程中不慎被机器绞伤,造成其右手腕部离断缺失,并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6级。因被告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款165000元均未执行到任何款项。申请人邱某因右手腕受伤后残疾无法从事任何劳动,无固定生活来源,艰难度日。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为申请人邱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邱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

  近年来,明溪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涉诉当事人生活困难,并出台《明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指引》,明确主审法官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工作,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生产生活、收入来源情况和家庭背景,明确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依职权为困难当事人提请司法救助;依法对涉诉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减免,无偿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将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救助措施,优先申请办理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拓宽救助渠道,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司法救助金,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度过难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