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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酒后驾车被查获 错失美好前程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9日电(吴银美)酒驾入刑后,“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大多数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仍然有少部分人心存侥幸,自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却没想到可能因此断送自己光明的前途。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博士研究生吴某某喝酒开车案件,事件发生在2021年6月29日22时41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醉酒后驾驶闽A*****号小型轿车从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附近出发,途经二环连江中路普通道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福州市晋安区沁河路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后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吴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8. 29mg/100ml。

  吴某到案后称,和朋友聚会结束后叫了代驾,因与代驾发生口角,其抱着侥幸的心理就自己开车回去。

  事后吴某对自己酒驾的行为后悔不已,多年寒窗苦读,本应一朝收获丰硕的果实,却因此错失美好前程,但悔亦晚矣,终是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给人以深痛的警醒。

  检察官提示:“严禁酒驾,生命无价”,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莫要一时的侥幸,带来一生的伤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