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8日电(杨玉香 张英灿)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协助永安市槐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是该庭打造“边界枫桥”式跨县域资源共享法庭(简称“跨域法庭”)建设中一个生动案例。
方某系与建设镇交界的槐南镇某村村民。7月底,方某将房屋二层楼顶水泥浇筑工程发包给建设镇李某,李某雇佣槐南镇池某等小工参与浇筑,在作业过程中,池某不慎从二楼坠落,造成胸骨骨折等伤害,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目前,池某无法劳作在家休养。各方因医疗费及误工费等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槐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协商未果。为此,该调委会根据与建设法庭达成的跨域服务联动协议,邀请建设法庭干警协助化解。3日下午,在建设法庭法官和槐南镇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即支付9000元人民币给池某,履行了赔偿义务,方某亦承诺本月15日前支付约定的赔偿款5000元,为该纠纷及时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5月份起,大田法院建设法庭与西洋法庭加强协作,打造“跨域法庭”,就近为槐南镇西华片区提供跨域司法服务。开展跨域服务以来,已接受西洋法庭、槐南镇调解组织委托的诉前调解案件10件,调解成功2件,代为送达法律文书17份,跨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次,接受跨域咨询21人次,得到了当地群众及有关部门广泛认可和赞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