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26日电(邓祥卿)“谢谢中心帮我要回了血汗钱,我差点就要放弃了,是你们用心帮助我,打了那么多次电话,组织了那么多次调解。你们是法律和正义的化身,太感谢了。”一位中年男子握住区调解中心调解员老刘的手,激动地说道,接着递上写有“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锦旗。
事情要从2022年7月4日说起,夏某在爱人杨某的陪同下来到晋安区人民调解中心,向调解员老刘说起自己艰难的讨“公道”历程。老刘见状,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了解事情经过:2018年11月,某烟草宿舍物业招聘1位工作人员,夏某经贾某介绍顺利入职,任期3年。为防止夏某无故离职,双方签订协议,夏某向贾某缴纳保证金1万元。此后,夏某先后2次向贾某借钱,并签有借条,累计额借款4000元。三年期满后,烟草公司与夏某解除了合同关系,夏某要求贾某退还保证金时遭到了贾某的拒绝。双方为此事产生矛盾,并多次产生口角,甚至到了报警的程度。夏某说他是经人推荐来到了这里,希望中心能帮他主持公道。老刘告诉夏某,他的烦心事确实可以试试走调解渠道。
受理了夏某的调解申请后,老刘立即联系贾某,当天下午双方便在区调解中心调解室进行第一次调解。但是情况并不乐观,双方见面后越说越激动,多是发泄情绪的相互指责,老刘当即稳住双方情绪,强调见面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不是争吵。老刘评估,双方还未到面对面调解的时机,于是果断调整方案,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随后老刘通过电话、微信、单独约见等方式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最终夏某和贾某双方均作出让步,贾某同意于2022年7月19日以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夏某人民币6千元,双方在区调解中心调解室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都对老刘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这场矛盾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从争吵到握手言和,再到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表达由衷的感谢,这些和谐的画面时常在晋安区人民调解中心出现。老刘常说:“和谐社会以和为贵,争吵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找到症结所在就好办了。如果调解一次不成功,那就再来一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