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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锦旗、一封感谢信 点赞闽清法院调解工作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3日电(叶道伟 康雨晴)“实在太感谢了,法院的调解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让跌入深渊的我重拾了对生活的希望……”日前,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当事人苏某及其代理律师将两面写着“司法为民好领导,热心为民好法官”“人民法官调解解民忧,互谅和气调解暖人心”的锦旗及感谢信送至闽清法院坂东法庭,表达对院长、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调解工作的感激之情。

  在2021年3月,苏某与陈某共同承包黄某厂房的电梯安装工程,并雇佣王某在工地切割钢筋。就在苏某协助王某作业时,苏某被切割机产生的碎片击中右眼,右眼眼球破裂,造成八级伤残,医疗费用花去了四万多。当苏某向黄某、陈某、王某索赔时,三人均表示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方调解未果,无奈之下,苏某于2022年3月15日向闽清法院坂东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原告苏某家庭经济困难,其爱人处于癌症晚期,加之苏某遭遇飞来横祸,给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先行调解既能快速化解矛盾又能使苏某尽快拿到赔偿款以解燃眉之急,遂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及耐心劝导,黄某、陈某、王某均认同其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表示同情苏某的境况,愿意筹钱及时赔偿给苏某,最终双方达成赔偿款18.3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在当日一次性履行13万元,约定剩余款项一个月内付清。至此,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画上了句号,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主线,我们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实处,该锦旗是群众对坂东法庭工作的认可,希望我们法院再接再厉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闽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行亮如是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