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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召开“共创美好环境,共享品质泉州”新闻发布会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4日电 (吴冠标 杨源)2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共创美好环境,共享品质泉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1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2022年泉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蔡天从介绍2021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他指出,2021年,泉州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十四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其中,泉州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国办督查激励2000万元;安溪县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永春县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发展示范案例并展示推广。”蔡天从如是说。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人郑碧宗则介绍了2020-2022年泉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通报了十件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郑碧宗表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对被破坏生态环境的多元修复,加强对当事人和公众的法治教育,体现了惩治与预防、保护与修复、依法办案与以案释法并重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

  “生态环境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活之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瑞阳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强化能动司法,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上有新作为;要强化公正司法,在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上有新成效;要强化品质司法,在引领生态环保文明理念上有新举措;要强化创新司法,在培育生态环境司法品牌上有新突破。

  据了解,本次发布会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首次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旨在履行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职责,落实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