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6日电(刘喆)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共建,充分整合、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实践资源与高校人才教育资源,日前,马尾法院与阳光学院共同签订《阳光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共建协议》。马尾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剑兰、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马尾法院政治部主任张细俤出席签订仪式。
上午九时许,阳光学院法学院邹雄院长一行,在陆剑兰院长陪同下参观马尾法院党建馆,详细了解了马尾法院在党领导下的司法审判实践创新。
参观完毕后,张细俤主任与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共同签署《阳光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共建协议》。
在随后的座谈中,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表示:在马尾法院与阳光学院合作的十数年间,马尾法院为阳光学院法学院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法学人才提供了优越的实践环境,极大地促进了系内学生就业,也为阳光学院法律系获评“双一流金牌专业”提供了有力帮助。
陆剑兰院长表示:阳光学院法学院扎实的法学专业素质培养,为法院输送了大批动手能力强、专业水平好的毕业生和实习生,今后马尾法院将通过法官沙龙、线上庭审观摩等形式,为阳光学院法律系学生提供更加多元的实践体验。下一步,双方将在原有的合作基础上,从实践基地的硬件设施、软件配套上下功夫,打造更高水平院校合作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