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6日电(刘喆)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跟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格局,2017年的今天,马尾法院挂牌成立了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法庭。
五年寒来暑往,五个春华秋实,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用自己的速度、力度、温度,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知产解纷加速度
掌中文学文化传播公司是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涉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销售和版权代理的公司。
多年来,其他科技公司经常通过盗链或转载的形式为阅读者提供免费的在线观看、下载服务,严重侵犯了掌中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掌中文学公司不得不诉至法院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能高效审理此类批量型纠纷,马尾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摸索总结提炼了“三回溯法”。
通过“回溯行业类案—拟定调解方案—化解批量纠纷”的“类案回溯法”,“一揽子”调解了11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调撤了39件掌中文学诉其他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通过“回溯关键规则—加强示范裁判—一审息诉服判”的“规则回溯法”,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30余篇;通过“回溯共性需求—找准化解切口—源头防范未然”的“需求回溯法”,延伸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在自贸区手游产业园设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服务站”,与自贸区综合执法局(知识产权局)共同设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涉台)保护调解中心,形成“一庭一站一中心”多点服务格局,定期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查漏补缺,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两互两共”抓力度
红五环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空气动力设备、工程掘进设备制造的企业,拥有“S”标商标使用权,在出口挖掘设备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2021年马尾海关告知红五环公司,某机械厂一批欲出口秘鲁的货物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得知消息后,红五环公司立即向马尾海关申请扣留该批货物,并持马尾海关出具的《扣留侵权嫌疑货物通知书》具状诉至马尾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300万元。
马尾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收到立案申请后,立即启动知识产权保全保护“两互两共”联动机制,对案涉货物进行了快立快保,海关关员与法院执法人员“同时出现场、同时作告知、同时办手续”,共同完成了涉嫌侵权货物的海关保全到司法证据保全的转换衔接,避免了案涉货物扣留期满被放行的风险。
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某机械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5万元。
海关货物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但部分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对海关来说存在较大的认定难度。
为促使涉嫌侵权货物实现海关保全到司法证据保全的无缝转换衔接,避免了案涉货物扣留期满被放行的风险,马尾法院与榕城海关共建知识产权保全保护“两互两共”合作机制,形成信息“互通”、执法“互助”、信用“共管”、社会“共治”的“两互两共”知识产权保护屏障,该项机制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5批创新举措并被省政府确定为在全省推广的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因案施策有温度
张女士在某小区沿街经营一家便利店,2020年7月,蓝月亮公司发现该便利店出售的“蓝月亮”牌洗手液并非“正品”,就派员对该店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采取了证据保全公证,并于2021年3月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便利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蓝月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损失25000元。
在了解到案情的基本情况后,主审法官一方面引导被告通过投诉渠道向某网络平台申请“上家”信息,另一方面依法发函给某网络平台公司,互相印证核实“上家”卖方的信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蓝月亮公司的“蓝月亮”商标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某便利店所售商品属侵权产品,应当停止销售涉案洗手液,但在赔偿损失的责任上,主审法官综合考虑到被告购买的特殊时期、网络购物记录等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该便利店所销售侵权洗手液来自于网络平台商家,最终判决便利店的销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对蓝月亮公司其他请求未予支持,并告知蓝月亮公司依法可另行向具体提供者提出相应权利主张。
随着从国家战略的层面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各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提高。
在司法实践中,个体户、小便利店等,往往因缺少鉴别能力而成为销售“假货”的重灾区。面对公证保全的证据,这些小商家一旦被认定侵权,往往要承担高额的经济赔偿。
为民办实事,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温暖。马尾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在办理类似案件过程中没有选择一刀切或者简单化处理,总在深入了解当下个体户经营中的实际情况后,充分强化法和情的“两兼顾”运用,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进而接受裁判,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涓涓细流汇成海,点点纤尘积就山。
马尾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22件,审结700件,用速度、力度、温度打造了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网。未来,马尾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部署,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