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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6日电(李圣笛)《家庭教育促进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为引导人民群众进一步重视家庭教育,注重优良家庭、家教、家风的传承和发扬,日前,罗源法院组织干警在凤蝶广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背景、未成年人的保护、家庭教育中的法律责任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并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如何树立科学的教子理念,教育家长以身作则,从自身出发,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和行为习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活动提高了群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识度和知晓率,增强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