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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法院开展集中腾房执行行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1日电(彭成柱)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春雷”集中腾房执行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以开局即决战、起跑即冲刺的决心,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春雷”行动开展以来,仓山法院共计出警200余人次,腾房18处,成功拍卖房屋等财产25套,执行和解46件,执结251件,执行到位金额8866.73万元。

  李某某与胡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一二审判决,胡某某应向李某某连带清偿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

  文书生效后,胡某某名下有房屋可以清偿债务却拒不履行,一直采取消极拖延的态度。仓山法院依法查封胡某某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的房屋,并裁定拍卖该房屋。拍卖过程中,执行员先后张贴限期履行公告、迁出公告等,限定被执行人及房屋的占有人在指定期间内搬出。期间,被执行人及房屋占有人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义务也不迁出涉案房屋。

  由于胡某某拒不腾空房屋,仓山法院于2月18日向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房屋采取停电措施。

  胡某某在房屋被停电后,主动联系执行员,被依法告知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胡某某于3月4日主动搬离该房屋,现房屋的评估拍卖工作有序推进中。

  被执行人薛某某、翁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仓山法院依法判决两人应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等款项。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向仓山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仓山法院依法作出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房屋的执行裁定书,并张贴公告。

  案件办理期间,执行员穷尽各种手段均未能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房产内部装修信息难以了解,房产的评估拍卖工作严重受阻。

  执行法官于3月3日上午到达拟拍卖房产处,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强制破锁换锁,入场拍照,并于房门处张贴公示相关法律文书及执行法官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得知后,当日下午来到仓山法院找执行法官理论。在执行法官悉心释法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于五日内自行腾空搬离拟拍卖房产。

  李某某与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林某某尚拖欠借款50万本金及利息未清偿,李某某于2019年向仓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林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7月,仓山法院发现林某某在福州市晋安区有房屋一套,立即恢复执行并依法查封该房屋。执行法官多次与林某某沟通腾房、评估、拍卖事宜,林某某称其年迈父母居住于内,态度强硬、拒不搬离。

  遂后,执行员采用冻结、限制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并向林某某释明如继续拒不执行生效文书,法院将有权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强制腾退等措施。

  今年1月,林某某主动联系执行员,表示因临近过年,希望法院延长腾房时间。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执行员将腾房时间延迟至春节以后。林某对执行员表示感谢,称会在限定时间内配合法院完成腾房、评估等相关工作。

  2月7日,林某某腾空拟拍卖房屋后主动联系执行员,并交付房屋钥匙。目前该房屋已挂网拍卖。

  房屋腾退是法院执行工作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可供执行却拒不配合清退房屋,甚至制造种种障碍,但这都阻挡不了仓山法院解决执行难的脚步。 

  此次“春雷”执行行动展示了仓山法院不姑息被执行人拒执行为的决心。在此,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后,仓山法院将持续以高压态势破解执行难题,攻坚克难、勇往直前,严厉打击“老赖”嚣张气焰,让拒不执行、逃避执行者无处遁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