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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依法治体 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5日电(陈一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参加体育运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因体育运动而产生的纠纷也困扰着体育参与者和体育部门的管理人员。为增强体育参与者及体育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减少因运动而产生的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日前,晋江市体育局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高中生小张与同学们在学校操场打篮球,小张阻拦同学小王投篮的过程中摔倒骨折,花费万余元。出院后,小张将小王和学校一并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损失。那么,小王和学校是否赔偿小张的损失呢?普法课上,受邀法律人士结合体育局日常中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结合体育参与者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解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像这个案例,小张应当自行承担医疗费损失,小王和学校无须赔偿,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对于这种贴地气式的普法与培训,与会的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非常实用和受益。

  体育比赛参与性强关注度高,针对体育比赛中参赛人员多、观众多、体育及各界官员多的实际,晋江市体育局还特别邀请相关专家做反恐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桌面推演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晋江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用法学法活动,增强法制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体育局的主要职责之一。工作中,除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反恐等相关法律法规外,他们还开展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接下来,他们在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工作中,不断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