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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共聚多元之力 协同共促乡村振兴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3日电 在这场纠纷中,一方是从事乡村路网建设的施工单位,一方是从事传统养殖业的乡村农民,2019年10月的一场大雨,施工工地上的泥土伴随着潮水、雨水,一并涌入养殖池塘,造成已近成熟的鱼虾绝收,养殖户翁老汉诉龙岩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此引发。

  对从事养殖业的翁老汉来说,土地是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农民生产创收的必要条件,从向村里租地,到虾苗采买、投放、喂养、管理,一系列辛勤的付出,到了能够上市销售的成熟期,鱼虾悉数绝收,损失惨痛,施工方必须要赔!

  对进行道路施工的龙岩某建筑工程公司来说,道路施工前,已作土地征收,且相应地上物已经补偿,其公司系依法进行道路施工,农户靠近施工道路开展养殖,把鱼虾绝收的损失算在公司身上,这个“锅”,公司不想背!

  面对执拗的当事人双方,矛盾如何求解?

  人民法庭的审判办案工作,是笔尖纸头,更是田间地头。具体的养殖情况和道路建设情况摸不清,心里就没底。为查明这起涉农案件的真实情况,琅岐法庭两次前往养殖池塘现场,分别在晴天、雨天两种不同天气状况下,对养殖池塘和施工路段现场进行勘验,形成确认存在因果关系的客观证据及内心确信。

  汇聚合力,集乡贤定纷止争

  面对当事人双方互不相让的架势,琅岐法庭积极从中寻找突破口,以当事人的实际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向当事人阐明这场已经在两级法院来来回回近两年的“消耗战”再拖延下去是“两败俱伤”,令双方当事人带着调解意愿,重启调解窗口。经琅岐法庭的邀请和组织,9月13日上午,驻庭调解员老刘、镇综治办调解员老陈、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何姐,以及案件双方代理律师、当事人齐聚马尾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法官工作室。三位调解员既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更具备一定的乡贤声望。

  老刘:“今天我来给你们调解,我的心里也有一杆称,调解不分输赢,能够各让一步,把矛盾化解,把问题解决,今天的调解就算是圆满了。道路施工,虽然已经在18年赔青赔过了,但是农民不可能让地荒在那里不耕种,池塘养殖也是一样的道理。鱼虾被冲走了,一年辛苦的收入就没有了,这个要理解。大家都要客观、理性地想清楚赔偿数额。”

  老陈:“作为综治办的调解员,之前我也帮助镇里调解过类似的拆迁补偿案件,但我们这个案件中,池塘既没有征收,也没有租用,不能认为农民在池塘内养殖就是‘碰瓷’,既然造成了损失,还是要拿出赔偿的诚意。”

  何姐:“今天大家带着调解的意愿坐到了一起,要放下固执,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诚心来谈。”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说服工作,调解员一次又一次地把双方拉回调解桌,拉近彼此差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施工方赔偿养殖户翁老汉13万元。

  府院联动,助农助推乡村振兴

  在审理过程中,为摸清土地征收、红线规划、安置补偿等问题,琅岐法庭审判人员两次前往琅岐镇土地征收中心指挥办公室了解情况,琅岐镇政府为化解本次纠纷提供了对案件审理具有极大帮助的重要信息,为促成矛盾顺利化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基层治理的府院有效联动,令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下一阶段,琅岐人民法庭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为工作主线,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加强多元调解的实践应用,以更好更实的司法作为,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辖区基层治理需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