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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泉州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1日电 (吴冠标)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走进法院”系列活动安排,泉州中级人民法院9日开展以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对部分被执行企业进行回访,展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3月起,泉州两级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1+N+N”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市法院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泉州中院根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合理选择执行措施,精准定制个性化执行方案,帮助企业摆脱困境、顺利履行法律义务,凸显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作为与担当。

  在回访中,泉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黄川龙介绍了执行行动中的典型案例。案例中,泉州南安某知名外贸型石材生产销售企业因债务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转贷,外贸出口受阻,生产经营逐步困难,无力履行债务。

  该石材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介绍,公司陷入困境源于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和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的资金回笼困难。在法院的个性化执行方案帮助下,目前已经恢复生产,走出困境,足额还清2000万元的担保债务。

  “此案有多项执行亮点。”黄川龙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泉州中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研判被执行人企业陷入困境原因、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以及企业未来价值,多维度评估强制执行将产生的影响,择优选择执行方式方法,精准定制个性化执行方案,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最终助力企业化危为机,达成多方共赢。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案例中,该企业是当地经济发展和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其银行担保圈金额巨大,处理不慎将引起担保风险传导。泉州中院强化府院联动,配合当地政府经济工作大局,与当地金融监管机关相互配合,为案件得以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2021年以来泉州全面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激扬爱拼敢赢精气神,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2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支持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