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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珍贵鹦鹉当宠物饲养 晋江一男子被刑拘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7日电 (庄凌龙 赖志远)随着民众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有些人饲养宠物的喜好也变得越来越有个性,追求饲养一些独特的小动物。但是,并不是所有动物都能合法当宠物养。晋江警方近日对外通报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不久前,西园派出所接河南警方协查通知,在晋江地区有人饲养多只珍贵鹦鹉。根据线索,西园所立即开展现场摸排和走访并成功锁定了一民宅。警方开展收网行动,在梅岭街道一小区套房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并在其家中发现12只疑似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鹦鹉。

  “刚到门口就听到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从里面传出。”办案民警陈硕介绍,敲开房门后,鸟叫声更是不绝于耳,12只鹦鹉全部养在阳台上。

  今年49岁的丁某是晋江陈埭人,据其交代,他从小就很喜欢动物,此前还养过鱼,后来迷上了鹦鹉。养在家里的鹦鹉有些是从网上购买,有些则在线下花鸟市场购买。

  经鉴定,12只鹦鹉里面有6只绿颊鹦哥属于非原产我国的外来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还有1只红领绿鹦鹉属于被列入《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保护物种。“我把他们当宠物养,我不知道这会违反法律规定。”被抓后的丁某为自己的不知法后悔不已。

  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丁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待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表示,现在人们喜欢饲养的鹦鹉、乌龟类宠物,绝大多数品种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灰鹦鹉、金刚鹦鹉、小太阳鹦鹉、四爪陆龟、辐纹陆龟、苏卡达陆龟等。这些野生动物大多也并不适应家庭饲养,容易导致死亡,“爱宠”变成了“害宠”。盲目跟风爱宠的背后,反映出有些市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盲点和误区。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收养购买和饲养宠物前能主动去辨别清楚,应首先确认其是否为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而预防犯罪。一旦涉及受保护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对于顶风作案,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