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5日电 (杨伏山 陈雪松)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简称“《规则》”),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好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
厦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哲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规则》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区分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可以从重、应当从重处罚等五个裁量等级,并明确适用条件和规则,可有效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极大提升民众对于行政监管的可预期性,对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行政处罚的社会认可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新出台的《规则》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
《规则》率先以文件形式,明确宽严相济、同案同罚、比例原则等处罚裁量的基本原则,既有指导实践意义,又具理论前瞻性。
《规则》明确了“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厘清了是否立案、是否处罚的概念与边界,统一执法思想上的分歧。
同时,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区分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可以从重、应当从重处罚五个裁量等级,并明确适用条件和规则,操作性强。
此外,还统一适用规则、建立类案指导工作机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相对统一执法和法律适用口径,避免出现“类案不同罚”等情况,并明确不处罚就不予立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