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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镇“两低”人员可享受“廉价公交”

2008年07月05日 11:52
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从7月1日起,厦门市城镇低保户和年户收入在2.4万元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两低”人员专用乘坐公交使用的e通卡,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廉价公交”。

  城镇低保户每人每月可享受最高限额100元专用e通卡中70%的财政补贴,即这部分明补对象购买100元专用e通卡时,政府相应地给予70元补贴,个人只需承担30元;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元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每人年月可享受50%财政补贴,即购买100元专用e通卡时,政府补贴50元,个人承担50元;家庭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2.4万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可享受30%财政补贴,即购买100元专用e通卡时,政府补贴30元,个人承担70元。

  厦门城镇“两低”人员享受“廉价公交”还有一个前提条件,乘坐公交车是“因工作出行”,且需要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记者 来建强)

 
编辑: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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